第二是感官功能——侧重人们对茶叶中的色、香、味、形等的主观偏好,满足人们品茶中的美感和愉悦的享受。如绿茶、乌龙茶等。
第三是特殊功能——即在满足营养(第一功能)又能满足感觉(第二功能)之外,并具有对人体产生调节生理机能的茶品。称为“功能性茶品”,也称“第三功能”。
这种划分,并非笔者独创。而是源于现代社会对食品功能的划分。
“功能性食品”(FunctionalFoods),也称“第三功能”,首先是由日本在1962年提出,1989年又经日本厚生省进一步明确其定义:“其成分对人体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调节生理节律以及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等有关的身体调节功能的加工食品”。美国后来将这一类食品称为“健康食品”(HealthFoods)或“营养食品”(NutritionalFoods)。德国称这类食品为“改良食品”(ReformF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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