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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普洱茶为何要选大叶种茶?

提问者:杨艺馨馨提问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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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较一般人而言,懂茶的人兴许更清楚怎样购买茶叶。那么购买普洱茶为何要选大叶种茶?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来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

  

  普洱茶的功效那么多,却也有些普洱茶喝了以后却无此效果,因为它们不是来自云南,而是越南、泰国或其它地区仿制的,包装及名称可能一样,但茶叶品种却大不相同,因为云南的普洱茶是大叶种茶,属于原始型的茶种其内含的有机成份及DNA与其它经过改良后的茶树品种不同。

  

  多年前台湾及日本都曾尝试制做普洱茶,但却没有成功,其根本的原因就是茶的品种不同,一般的中小叶种茶叶是无法让曲菌中的酶菌生存下来,即使经过了渥堆的工序,也无法让茶叶愈陈愈香,反而口感变涩 ,而滋味愈变淡,与正宗的中国云南普洱茶不能相比!

  购买普洱茶为何要选大叶种茶?

  大叶种茶

  

  大叶种茶内有很多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如茶多酚、生物碱、氨基酸、维生素、微量素、咖啡碱等等,含量远比小叶种茶高很多;因而其水解后的析出物质含量高 而丰富,是小叶种茶所无法比拟的,因而才会产生普洱茶独特的色、香、味和功效。

  

  所以大家在购买时,要特别注意。一定要选择卫生、达标、正宗的云南普洱茶饮用,才能达到健康、养生的效果!

  

  购买普洱茶为何要选大叶种茶?综上所述,相信大家便可知晓答案。希望上述内容可以带给茶友们帮助,欢迎采纳!

回答者:泡妞妞回答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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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古树普洱茶真的稀缺吗?

  每天写这个内容脑细胞都要死一大片,但还是要继续。今天我们从经济学来谈谈古树普洱茶。古树普洱茶,由于生态环境好,树龄相比较大,滋味较容易被接受。受到喝普洱茶的人追捧,当然,茶商的追捧一点不比喝茶人少。古树茶产量就那么多,短期内(10年内)产量是不会有很大的增长的。那么相对树龄小一些的普洱茶,在限定的茶树龄里,古树茶的产量是稀少的。那么古树普洱茶稀缺吗?

 

  稀少和稀缺在经济学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稀少是数量上的绝对,而稀缺是供求上的关系,是相对的。

 

  造成稀缺的因素:

 

  产量不变,需求上升

 

  供应不变,需求上升

 

  产量和供应不变,需求上升

 

  供应减少,需求上升

 

  供应减少,需求不变

 

  需求不变,产量和供应不变或减少,分配不当

 

  古树普洱茶近些年来,市场中的古树茶产量增长的挺快,但是在原料上,一直就在固定的一条直线上下波动,连续采几年的古树,产量是一定在下降的。那么除开市场中的古树真假问题,市场中当年的古树茶近些年产量是一直在下降的。

 

  那么是否说明古树茶是稀少呢?这又得跟古树茶的市场价格挂钩。因为古树茶的市场价格几乎都是当前普通普瑞特茶几十上百倍的价格,我们拿比较出名的曼松来说,曼松古树茶在市场上的价格是3-5万/kg。这样的价格一下子就筛选下去多少喝茶人。能喝得起这个价格的茶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来看曼松古树茶,它还稀少吗?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稀缺,“曼松古树70棵正常时年产量才200公斤,明前春茶就15-17公斤左右。韩国著名茶人金容纹2010年实地勘察考证现仅剩七十棵古树!”6年过去了,喝曼松古树茶的人(需求)还有多少呢?真的又有多少呢?

  曼松王子山方圆8公里种植的小树茶(台地)已经于2008年已经开采上市,在以上我们列出来的造成稀缺的因素中,供应减少,需求不变或者上升都会造成稀缺。但这种稀缺在古树普洱茶中又能占几层呢?

 

  2015年,古树茶原料价格不同层度的在下降,但在成品交易市场,这个下降的幅度不会很大,2015年古树茶并不会大面积的稀缺,个别山头才会稀缺。还是难买只会在成品交易市场出现分配不当的情况下。也就是想卖的卖不出去,货物积压。想买的买不到,看不到想卖的货物。

 

 

不知道这些作为消费普洱茶的理由够不够?

  以下内容是说给普通消费者听的,这些消费者可能不喝茶,可能不喝普洱茶,可能连水都不喝,像某某人一样。

  1、普洱茶能解渴,这和喝水差不多,和喝饮料差不多;

  2、普洱茶能提神(说的是生茶),这个一些以提神为主的茶差不多,和咖啡差不多,和烟差不多;

  3、普洱茶能安眠(说的是熟茶),这和一些以安眠为主的保健品差不多,和睡前的牛奶差不多;

  4、普洱茶能减肥,这和高纤维蔬菜差不多,和一些健康的减肥药差不多,和少吃饭菜差不多;

  5、普洱茶能降血压,这和一些降压的食品差不多,和一些降压的蔬菜差不多;

  6、普洱茶能降血脂,这和一些减脂产品差不多,和一些减脂的蔬菜差不多;

  7、普洱茶能抗辐射,这和一些防止辐射的装备差不多,和一些抗辐射的化妆品差不多;

  8、普洱茶能抗衰老,这与洋参差不多,和红景天差不多,和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差不多;

  9、普洱茶能抗癌,这和中华灵芝宝差不多,和一些号称能抗癌的产品差不多,和大米饭差不多;

  10、普洱茶能送礼,这和脑白金差不多,和手表差不多,和钢笔差不多,和钞票差不多;

  11、普洱茶能交朋友,这个QQ交友平台差不多,和婚姻介绍所差不多,和家庭舞会差不多;

  12、普洱茶能做纪念品,这和结婚时的婚纱照差不多,和纪念金币差不多,和邮票差不多;

  13、普洱茶能调节心态,这与喝酒差不多,喝酒会打人,喝茶不会打人;

  14、普洱茶能显示身份,这和进酒吧显示自己小资一样差不多,和开宝马车差不多。。。。。。

普洱茶的职业打假人走到尽头?《新消法》或将不再保护职业打假者_打假人

邪典怪才的昆汀·塔伦蒂诺拍过一部电影《无耻混蛋》,讲述了二战期间,一群犯了罪的美国士兵原本要被处以死刑,但被允许戴罪立功——深入已被纳粹占领的法国去执行一项危险任务。

那么,你认为这群士兵是反法西斯英雄,还是无耻混蛋?别急着说你的答案,因为这种二元对立的矛盾综合体,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真实存在,譬如说,在今年曾经搞得芳村茶市鸡犬不宁的——职业打假人。

英雄还是恶棍?公益还是私利?当我们对职业打假人的审视尚未得出压倒性的结论之时,又一个爆炸性新闻出现:

11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注度最大的为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

这意味着新条例施行后,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为此,清籁茶叶将之前对芳村茶市职业打假人事件为你进行回顾,欢迎你在了解职业打假人与茶界的事件原委后,在文末投票处,表达你的观点!

职业打假人盯上的中期普洱茶

从2015年年底开始至2016年年中,广州芳村茶叶市场的茶叶商家大面积遭遇“职业打假人”,坊间传闻芳村有“上千家”茶叶商户被起诉销售“三无产品”或“保质期过期产品”,索赔金额不菲……

这种情况的持续发酵,让全国最大的普洱茶批发市场——芳村沦为一个“假茶贩售基地”。对于芳村散茶遭遇职业打假人索赔事件,请点击下方红字标题查看完整报道。

相关回顾:《芳村的职业打假人(上):散茶挥之不去的噩梦》(点击查看)

今天我们要聊的,是被职业打假人盯上的另一项所谓“保质期过期产品”——中期普洱茶。

当打假演变成假打。职业打假人在“打假”芳村散茶的同时,也盯上了几家大型普洱茶厂家大约于上世纪80年代~2008年期间生产的产品,也就是改制前国有几大茶厂生产的“中期普洱茶”。

名词插播:中期普洱茶

所谓中期普洱茶,其实是2005年~2007年左右,市场上对存储年份介于5年~10年的,原料优秀、仓储条件合格的普洱茶的一个概称,这个概念一开始的含义其实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进入适饮期的普洱茶。

当然,对于中期普洱茶的年限起止,专家、学者、茶企、茶商、茶人都有着不同的标准。5~10年,10~20年的普洱茶,都有可能被他们称为中期普洱茶。

当然,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部分大型茶叶厂家生产的普洱茶,其从原料选取、制作工艺、仓储条件各方面的综合条件来看,都比小厂家或民间茶品的品质更有保障。

这也使得几家国有大型厂家于上世纪80年代~2008年期间生产的普洱茶产品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和茶友的追捧。

正因如此,大厂生产、品质保障、认可度高、价格合适等多方面条件,也使得“中期普洱茶”的名头越发响亮。

从某种层面来说,中期普洱茶已经成为了排在号级茶、印级茶这两种历史等级茶品之后的第三层级年份茶品。在这种基础上,将之称为市场流通追炒的中流砥柱,也不为过。

从市场的反应来看,一般原料品质优秀、仓储条件合格、有一定品牌的中期普洱茶,在市场的价格区间介于上千元/饼至30000元/饼。

但,正是因为中期普洱茶在市场的名头亮、流通率高,这不,很快就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了!

据各处茶友圈子的消息显示,职业打假人团队通过电商或商铺渠道,大量多次购进市面在售的中期普洱茶。

然后以产品包装标注了保质期36个月,产品购买时间已超过保质期为由进行投诉、举报和诉讼,要求获得相应经济赔偿。

读到这里,相信对普洱茶稍有了解的茶友都忍不住笑了。是的,职业打假人团队这稍显拙劣的伎俩,这次可算是用错了地方,一言不合就搞了个大乌龙啊!

中期普洱茶为啥标上保质期36个月?

对普洱茶历史不那么熟悉的同学可能要问了,那为什么这些中期普洱茶产品上会标注“保质期36个月”呢?

我们知道,历史的车轮是滚滚向前的,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修正和完善的,对于普洱茶尤其如此。

对于大约上世纪80年代~2008年期间生产的这批中期普洱茶产品,相关的普洱茶生产厂家是依据当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来进行商品标注的。

查阅2004年颁布的NY/T 779—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普洱茶》显示,普洱茶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明保质期至少在2年以上(含2年)。

现在你知道这些中期普洱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36个月”是怎么来的了吧!不过上述关于普洱茶的标准都已经被废止,因为从2008年开始,已经有了新的国家标准进行替代。

2008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GB/T 22111—2008普洱茶国标《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正式明确了普洱茶产品在符合标准的贮存条件下,适宜长期保存。

滚滚长江东逝水,长江后浪拍前浪,懂了吧?

这些中期普洱茶一定没问题吗?

也许有人看到这里会说,你这是在给这批中期普洱茶洗白,普洱茶超过保质期可以就一直这么存放下去吗?不会出问题吗?

那我只能说:“同学,你审题不仔细啊!你这个疑问我给你零分!”请仔细看,GB/T 22111—2008普洱茶国标《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明确表示“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下,普洱茶适宜长期保存。”

什么叫“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上面已经给出条件:

1.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2.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避光、干燥、无异味的库房内,仓库周围无异味气体污染.

3.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混放。

也就是说,在满足这三项条件下的普洱茶才能符合长期存放的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可以不以“36个月”的保质期为局囿(当然,现在已经没有这个保质期的规定)。

否则,在不达标的仓储环境中长期存放很有可能使普洱茶产生非良性转化,更严重的可能导致霉变!在这种条件下,即使茶没有过36个月的保质期,都有可能会不适宜饮用。

如果真有茶叶商户将这种不合格的中期普洱茶拿出来进行销售,被诉也是应该。

不过职业打假人若是无端诉讼那些品质合格、仓储条件合格、后期转化合格的中期普洱茶产品,那确实是有“无事生非、敲诈勒索”的嫌疑,并且也不会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

茶行业相关负责人怎样看待茶界打假?

针对此次职业打假人对中期普洱茶的打假行为,清籁茶叶编辑向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朱仲海了解情况的时候,他表示:

“我们不反对打假,作为行业流通协会,我们反而是提倡打假维权的,以帮助确保每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放心、可靠及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由于普洱茶的特殊属性,有很多收藏的中期普洱茶产品还在市场上流通。若非业内人士,很有可能不了解我们行业的这一特殊情况以及国家的新标准,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职业打假人乱打假和混淆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发生。”

“目前,我们也在积极向国家反映这个情况。在保护消费者基本权益的情况下,在标准的过渡期要给个妥善的解决办法,也为企业的生产规避一些风险。”

“我们的执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地了解我们国家的新标准;企业也应该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茶语观察:

针对这次职业打假人对中期普洱茶的集体“打假”事件,本来清籁茶叶应该持有中立化的态度来进行报道,但作为中国茶行业观察者和现代茶文化推广者的身份来说,我们觉得还是有必要就此事发表几点看法。

1.打假行为的确能促进市场规范,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行为是会引发行业朝良性发展方向的一种阵痛。但大面积、有某些钻法律空子嫌疑的打假行为,是否会对行业发展造成过犹不及的可能性?如果仅仅是为了牟取经济利益,而肆意对茶行业中发展潜力巨大、新老茶人需求较大、市场流通率较高的中期普洱茶进行存在恶意嫌疑的诉讼,于法可能无碍,但对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满足和规范市场可能会造成反效果。

2.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次事例引起重视,继续完善关于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行业朝着良性的方向持续发展。

职业打假人也分为三类,是否区别对待?

根据微信公众号“天下网商”的报道:针对职业打假人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在不久前召开了一次学者讨论会。

参与此次讨论会的学者认为,现在的职业打假人是个统称,应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有公益性质的打假人,他们的行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促进作用。很多普通消费者想维权但不知道如何维权,所以就会有这样的公益律师和公益组织,这种职业打假人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类职业打假人以营利为目的。这种职业打假人要分情况看,其中有些人是把打假作为自己的职业,这种行为主体就不是民事主体。

第三类职业打假人其实是职业勒索人。他们的目的不再是为了去法院拿到赔偿,而是用影响大公司的商誉作为要挟,让这些公司聘请他们作各种顾问,每年让企业交保护费。

所以要把职业打假人区分开,第一类肯定是受保护的;第二类要区分来看,是不是职业行为,职业行为中到底有没有公益的成分;第三类不仅不要保护,而是应该坚决打击禁止。

在新消法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很多职业打假人也站出来明确反对。

素有“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能把敲诈等违法行为与职业打假混为一谈。

在他看来,打假和敲诈完全不是一回事。“职业打假人起到了市场清道夫的作用,不要对我们过于责备求全。”王海说。

看完这篇文章,对于取消对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的权益保护一事,你是支持,还是反对?欢迎在下方投票区投出你的意见,如果还有其他想法和观点,可在本文留言区留言表达!

如果觉得不够过瘾,您还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跳转到国务院法制办网站,点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可匿名进入,对第二条进行“支持”或“反对”的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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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天下网商”,特此鸣谢!